一番思索过后他还是记不起来便不再想了。
他去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自己微湿的刘海,睡了一觉之后脸色确实好了很多。
接着他在客厅边喝茶边看电脑邮箱里需要他处理的邮件。
——
迷圣是一家挺高雅的酒吧,一般会员是落座在二楼。
傅文泽到的时候程均还没来,他独自一人在卡座里呆了一会,就有人上来搭讪,不过他都是目不斜视,面无表情地喝着自己点的……橙汁??
程均到的时候就看到一个美女一脸不爽地离开,看着卡座里淡定的人,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拉着美女纤细的手臂,笑着说:“嗨美女,你别介意啊,我拿朋友刚失恋,他拒绝你不是因为你不迷人哦。”
美女见又来了一个帅哥,而且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很识相又爱玩的公子哥,脸也不黑了,扬起自信的笑容说:“这样啊,我就说嘛,有机会再聊了,拜拜。”说完还抛了个媚眼,差点把假睫毛也给抛出来了。
“好,一定。”
目睹一切的傅文泽:……又是这么不正经的……看不下去了。
程均坐到傅文泽身边,松了松自己的领带,拍拍他的肩:“哟,今年桃花运不错,艳福不浅啊,终于有搭讪的了……我靠,你神经病啊,在酒吧你喝什么果汁,十岁的孩子都比你懂!”随即自己叫了几瓶自己喜欢的酒。
第十四章 炸鸡
傅文泽看了他一眼:“果汁挺好喝的,而且十岁的小孩子不能喝酒。”
程均翻了个白眼,全身跟没骨头一样瘫在沙发上:“艹,今天忙死了,真担心自己有一天会猝死。”
“想轻松就回去你们梁氏的企业,当个公子哥就好了。”
程均这这人虽然看起来不着边,但是大多数重要的事(感情除外)也是很上心的,比如他现在经营着自己一毕业就创办的公司,这几年发展的势头特别好,但也把他忙得快吐血,出去外面浪的机会也因此少了不少。
虽然对傅文泽在酒吧里只喝果汁这件事嗤之以鼻,但也知道他这人确实不沾酒,原因很简单,傅文泽是个一杯倒,连啤酒都能醉的那种。
于是程均自斟自酌地喝酒,两人聊着自己工作上的事情。
大部分时间是程均自己在唠,不过他就是喜欢有人听着。
不知是谁的手机提示音响了一下。
两人一起拿出手机一看。
程均:“哦,是你的。”
傅文泽手指滑动屏幕,原来是岑余舟给他发了消息。
【哎,下午看剧本看得太入迷了,刚刚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吃饭,傅总你吃了吗?】
傅文泽挑眉,往上划了划看聊天记录,现在才想起来今天老是觉得少了的东西是什么了。
原来是这个岑余舟中午没有发信息跟他说午安……咳咳,我只是这几天被打扰惯了……
【吃了。】
一旁的程均看傅文泽的表情似乎和平时的有点不太一样,难道……?
他微眯眼睛摇着头,啧舌:“啧啧,神了奇了,你这根木头怎么好像真的有桃花运了,说刚刚那人是谁?男朋友?”
傅文泽把手机放回口袋了:“没有,是员工。”
在公寓里美滋滋吃着麦当劳外卖的秦员工:员工好员工妙,办公室恋情香的不得了。
早上拿到剧本之后,岑余舟就立马收拾东西回了公寓。
他是真的很喜欢,也特别看好莫时清这个角色。
更加重要的是,由于傅文泽的原因,他终于有机会自己挑选喜欢的剧本和喜欢的角色了,而不是被人随随便便就丢一个角色,而自己还不能拒绝。
现在这种感觉不要太爽!
简直就是农民翻身把歌唱,后裔射下了太阳!
后裔:关我什么事??
哎,话说傅文泽干嘛偏偏就选上了我而不是公司里其他的人?
我咋就成欧皇了呢,自己上次欧的时候还是小学抽到了超市送的一卷纸……
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傅文泽一定是有所图!
对,他一定是图我长得这么帅!要撩我要勾搭我!
嘿嘿嘿~
一定是这样子没错!
想到这里,岑余舟咧嘴一笑,兴奋地蹬了蹬脚。
(傅文泽:我其实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因为公司太破了,就只剩下你拿得出手了。
岑余舟:我不听我不听!)
分外有动力的岑余舟中午吃了小张送过来的饭之后就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认真地研读剧本。
还上网找出了这部剧的原著。
这一查他才发现,原来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女频圈子里一个写仙侠修真文的大佬,文笔好得不得了,有好多部巨好看的作品,读者粘性很大。
读者粘性大有好亦有坏。
这样的大ip,自带流量,所以不用怕这部剧会没人看,但坏的就是要是演的人物不合读者的口味,立马会被拉出来嘲讽批斗。
如此惨烈!
岑余舟这个糊咖小明星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不过单凭想象便毛骨悚然,抖了一抖。
为了到时候不被骂成狗,岑余舟倒了杯水,紧张地点开小说,打算看他个四五遍。
我就不信我自己感觉的小说人物会和别的读者有那么大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