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她这样的人,若是真的想要毁了一个人,根本不屑用手段,真的用了,又哪会被人抓住什么把柄?
    黎宵跟着马车便翻身上马,深深吸了一口气。
    黎宵想起刑部偶尔会请公主过去,黎宵不得进入天牢,但是他作为贴身侍卫,等在天牢的外面,一直都觉得是公主自己想要去,她这人凶戾在内,残忍无情,黎宵猜测她可能是喜欢刑讯的场面。
    但直到今天,方才,郭妙婉用两个玩闹一样的选择,轻而易举扯碎了的他的“自以为”。
    多年情谊在她的面前如此不堪一击,她比那日笼中的猛虎还要凶残。
    猛虎只能撕碎他的皮肉,却无法动摇他的内心。
    而公主被刑部请去……怕不是因为喜欢刑讯的场面,而是去做刑讯之人。
    马车在夜里朝着幽翠湖奔去,秋梨宴这会儿早就开始了,元啸永本来不会来这种宴席,毕竟他好歹现在也是兵部尚书之子。
    但是公主专程托人约见,他不敢不来。
    元啸永今日还特地带了云丽姝来,他再怎么不聪明,也猜到了这次公主为什么约见他。
    怕是因为前几日黎宵那个阴货,把状告到了公主的面前,一个罪臣之子,靠着钻女人的裙底,居然还敢跟他叫板了。
    他就不信,公主再怎么得圣心,再怎么肆意妄为,她还能拦着他娶妻不成?
    为了个罪臣之子,得罪了兵部尚书,这买卖划不划得来,想必公主心中也不是没数的。
    而秋梨宴开了这么久,马上要到戌时,公主竟然还没出现,元啸永面色不太好,怀疑自己被耍了。
    连巴结上来的公子和水波含情看向他的世家小姐,都没有心情应付了。
    “永郎,张家小姐叫我过去,我……”
    “去吧,去吧,”元啸永手中捏着茶盏,看也没有看一眼他身侧温声同他说话的云丽姝。
    云丽姝说了一半的话被粗暴打断,温婉的表情凝滞了一瞬,但很快,她便悄悄离开了元啸永的身边。
    元啸永本来不喜欢云丽姝这种端庄规矩的女子,但是一年前,一次他饮酒回家,正撞见了云丽姝和一群小姐从一处绣阁出来,当时她着了一身红裳,笑得很开心。
    转头看向元啸永的时候,顾盼神飞,那同所有世家小姐一样千篇一律的刻板拘谨被这一笑给尽数打碎。
    元啸永不知是当时的酒力太冲,还是那日的艳阳太过明艳,这一幕他惦记了好几天。
    不过他本来没打算招惹云丽姝,毕竟那时候他父亲才刚刚被提拔不久,他家中所有人恨不得每日拿个尺子丈量着说话行事,生怕一个不慎被旁人抓住把柄大作文章。
    而云丽姝好歹是户部侍郎之女,真的弄出事也很麻烦,不若花楼妓子来得让他舒心轻松。
    但是自从他接手了护城卫统领一职,前前后后,不知道多少人明里暗里,将他和前护城卫统领黎宵做对比。
    他一个罪臣之子,居然还敢明目张胆地在皇城中晃悠!
    甚至有次见了他,居然目不斜视不行礼!
    若不是他是妙婉公主的贴身护卫,而妙婉公主是个人尽皆知的疯狗,逮谁咬谁,咬谁谁死,元啸永早就教训黎宵了。
    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又恰好知道云丽姝是郭妙婉的未婚妻。
    同僚告诉元啸永,云丽姝和黎宵是自小青梅竹马,早早定亲,黎家没落,云家也没有取消婚约。
    又好死不死,在一次游湖,元啸永碰巧遇见了云丽姝和小姐们去庙中进香回来,他又瞧见了她一身素白,衬得那端庄温婉的眉目清冷不可攀折。
    他才忍不住下手了。
    不过下手之后,元啸永发现云丽姝并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般不可攀折,还没等挑起元啸永的兴致,就弄上手了。
    她也果然如元啸永想的一样无趣,他不耐烦和这样无趣之人牵扯,却不料胡混了两回,她居然有了身孕,还妄想嫁给他。
    那时候元啸永连和她来往都是偷偷的,哪敢啊,只好设法哄她喝了落子汤。又满口甜言蜜语哄着她没有寻死觅活,这件事才算压下去。
    不过在他想要甩了她的时候,云丽姝不知跟谁学的,突然开窍,床榻之上比妓子还豁得出去,倒是几次便让元啸永爱不释手了。
    到现在是真的动了娶她的心思,他父亲在朝中也稍稍稳固,元啸永这才出面用云丽姝的名义约见黎宵。
    当着黎宵的面,是没少羞辱他,痛快极了,谁说自己比不上他?
    黎宵现在是个屁!
    不过他之所以见黎宵,羞辱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弄得难看,想要黎宵知难而退,主动解除和云丽姝的婚约。
    谁料道这个没骨气的玩意,被他羞辱的时候隐忍不发,居然告状告到公主那去了!
    元啸永越想越气,“哐当”一下将酒盏砸在桌上,身侧正想要同他这个现在炙手可热的兵部尚书之子攀谈的人,见他这样顿时缩回去了。
    而郭妙婉正是这时候,被婢女扶着,款款朝着元啸永这边走过来。
    元啸永抬眼朝着郭妙婉看去,脸上未散的怒气变为一片空白。
    郭妙婉他总能在欢场上碰见,男子都没她玩得开,没有她的花样多。
    但是郭妙婉有个禁忌,那便是只玩妓子,不碰官家公子,也没有官家公子敢把心思动到她这活阎王的头上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